中新網1月1日電 (吳濤) 允許地方政府有限舉債、企業違法排污按日罰款……新年伊始,修改後的《預算法》、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等一批法律法規將正式實施。
  預算法20年首次大修 政府舉債被套上“緊箍咒”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預算法》的決定,這標志著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預算法》完成20年來的首次大修。修改後的預算法對地方舉債、預算公開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並於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新預算法賦予地方政府有限發債權,明確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舉債規模必須由國務院報請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經國務院批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以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對舉借債務的用途規定,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對地方政府債務實施分類管理和規模控制,釐清政府和企業的責任並公開政府資產負債表。讓地方政府的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接受地方人大監督,還要接受上級行政和立法機關的監督。
  此外,9月份國務院出台《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和《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把政府性債務作為一個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強化教育和考核,糾正不正確的政績導向。地方政府對其舉借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
  最嚴環保法重典治污 企業違法排污按日罰款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4年4月24日通過了“史上最嚴”環保法修訂案。新修訂的《環保法》於2015年1月1日施行。其中明確規定,違法排污者受罰被責令整改後如不改正,環保部門就可按日連罰。
  新環保法有限放開環保公益訴訟主體,明確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的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
  新環保法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四種環境違法行為將被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明確政府主管部門包庇違法行為等9種行為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為配合新法實施,10月,環保部發佈首批4個暫行辦法,除了備受關註的按日連續處罰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外,還包括對違法企業採取查封、扣押乃至限產及停產措施。
  性侵未成年人等七種情形可撤銷監護人資格
  最高法、最高檢察、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規定性侵害、出賣、暴力傷害未成年人等七類嚴重傷害行為的監護人,將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意見》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意見》明確,在緊急情況下,公安機關可以將未成年人帶離實施侵害行為的監護人;民政部門將設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對因受到監護人侵害進入機構的未成年人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必要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意見》明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可以採取家庭寄養、自願助養、機構代養或者委托政府指定的寄宿學校安置等方式,對未成年人進行臨時照料,併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導、情感撫慰等服務。
  出租車司機電召爽約最高可罰200元
  《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1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明確,駕駛員接受出租汽車電召任務後未履行約定的,處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規定》明確,在“駕駛員拒絕按規定接受刷卡付費”等四種情形之下,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費用。出租車駕駛員應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路線行駛,不得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否則將被處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規定》還明確,當乘客要求去偏遠、冷僻地區或者夜間要求駛出城區時,駕駛員可以要求乘客隨同到就近的有關部門辦理驗證登記手續;乘客若不予配合,駕駛員有權拒絕提供服務。
  此外,進入2015年,還有一批新規也將於今日同時實施: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從2015年正式實行。適用企業具體包括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央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介紹,與改革前相比,改革後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要下降。
  中國今日起調整部分進出口關稅,包括相機鏡頭等在內的物品進口稅率將降低;三項鐵路新規今起實施,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者有效身份證件信息的,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銷售車票;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二級運動員統測合格者、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等6項全國性加分項目今起取消。(完)
(原標題:一批法律法規今起實施 史上最嚴環保法重典治污)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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