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央紀委屢次發文,嚴禁節日期間公款送禮、吃喝等。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單位和個人“暗度陳倉”,運用網絡交易逃避監督,而且送禮與收禮互不見面。(1月洗碗機13日,《新京報》)
  針對公款送禮歪風,中央紀委先後下發了《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和《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台北港式飲茶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等。一些企業和個人還處於“不能不有所表示”的思維慣性當中,這既讓新規打折,也讓節慶變了味。雖然豪華酒店清冷了,但“送禮神器”電子禮品卡又火了起來,送禮者一個“隱身變形”動作,便可出沒於網絡,大玩“躲貓貓”。
  一些領導幹部對待披著“隱形衣”的送禮,松下了廉政建設這根“弦”,將堅守已久的反腐陣地“拱手相讓”,使自己走出了邁向深淵的第一步,走上了違法犯罪的貸款道路,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筆者認為,一些地方之所以管不住亂花公款的手,與相關制度設計建築設計不完善、監督機制不健全、懲處不到位有很大關係。制度開了“口子”,自然會有人要鑽“空子”。因而,遏制公款送禮“七十二變”,除了要完善公務接待、財務預算制度制度,減少隱性開支,更需要監管“火眼金睛”,強化顯性監督。
  有關部門應儘快出台有關電子禮品卡的規定,堵住我國電子商務管理存在諸景觀設計多漏洞。制定網絡銷售禮品的規範,擴大監管範圍。同時,實行購卡用卡實名制,線下線上都要實名,並且限制單卡金額、限制單卡銷售數目。
  虛開發票行為也給違規送禮提供了很大空間,因此,稅務部門要加大賬目核實與發票查驗,對於辦公用品、培訓費等發票年底大量增加的現象,要仔細審查,一旦發現虛開發票的情況,予以嚴厲處罰。
  每逢佳節倍思廉,越是逢年過節,領導幹部越要保持清醒頭腦,不要被“七十二變”的公款送禮矇住雙眼。要做到在思想上築起一道保廉的警戒線,在行動上築起一道促廉的連心線、在監督上架起一道督廉的檢測線,過好“年關”更要把好“廉關”,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與領導幹部過一個平安歡樂祥和廉潔的佳節。
  文/趙美堯  (原標題:過好“廉關”還需監管“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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